2月10日上午10點30分,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第十五場)在合肥舉辦,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副局長沈光繼到會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人: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副局長 沈光繼 時?間:2020-02-10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省稅務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稅務總局部署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梳理現行稅費政策,及時出臺疫情防控強化稅費政策支持和優化納稅繳費服務的17條措施,要求全省稅務系統黨員和干部職工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2月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第8、9、10號公告,推出了一批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 目前已經出臺的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6個方面:一是支持物資保障。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二是支持醫療救治。對醫療機構及受托的第三方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的補助、獎金及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免征個人所得稅。三是支持科研攻關。對符合條件的生產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的研發機構辦理減免退稅。對研發費用實行加計扣除。四是支持公益捐贈。對支持疫情防控的有關捐贈擴大所得稅稅前扣除范圍、免征相關稅費。五是支持困難行業企業。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快遞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納稅人因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六是加強服務保障。對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依法準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大力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加強辦稅繳費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為了抓實落細稅費政策,我們一是利用內部工作平臺和網上辦公等方式,對全體干部職工特別是一線稅干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坐席人員加強政策培訓,要求稅務干部答得準、會辦理。二是通過各類媒體及稅務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做好對納稅人和繳費人的宣傳,在安徽衛視滾動播放字幕進行辦稅提醒,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落實包保服務,加強政策輔導,確保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稅收優惠。三是對支持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措施,及時發布指引,并同步對電子稅務局進行相應調整,方便納稅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為了加強疫情期間的辦稅繳費服務,我們一是落實“延期辦”。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將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辦理仍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2月份社保費的申報繳費期限同步延長至2月24日,其中:醫保(含生育保險)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費。二是推行“網上辦”。全面梳理網上辦稅繳費事項,引導納稅人、繳費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等渠道辦理稅費事項,目前,全省網上申報比例維持在99.98%左右。同時引導納稅人采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或自助終端辦理方式領用和代開發票,日均發售發票60000份左右,保障了納稅人用票需求。三是提供“容缺辦”。針對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納稅時,因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附報資料的情況,實行“承諾制”容缺辦理,待疫情結束后再補報相關資料。四是據情“豁免辦”。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辦結的涉稅業務,屬納稅人、繳費人自主辦理的事項,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不影響稅收誠信記錄。五是預約“錯峰辦”。對于確需到辦稅繳費場所辦理的業務,在做好辦稅服務場所防疫的基礎上,通過預約等方式,實現錯峰辦理,并嚴格執行導稅服務、首問負責制,方便納稅人、繳費人快速辦理業務。六是實行“特別辦”。主動了解醫療救治、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單位的涉稅訴求,對涉及疫情防控的相關稅費事項,優先辦理、特事特辦、快處快辦。 下一步,全省稅務部門將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使命擔當,堅決把相關的稅費優惠政策和服務措施落實到位,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稅務力量。 問:現在很多愛心企業和人士,通過不同途徑,捐贈防疫物資,支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請問,對這方面的捐贈,在稅收上有哪些具體的鼓勵政策? 答: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捐贈的稅收政策作了較大調整。 一是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是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三是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問:受疫情影響,一些企業面臨較大困難,我們在采訪中也了解到,比如有的旅行社預定的訂單被取消了,造成一定損失。企業很關心,在稅收上如何處理?
答:我們也了解到,有的旅行社,春節前,客戶預定了行程并付款了,企業已經開具發票,現在訂單又取消了。我們經過研究,建議企業自行開具增值稅紅字發票,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進行相應所屬期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抵減。
旅行社作為生活服務業,其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2020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如果2月初已完成申報但未繳納稅款,可通過更正申報進行調整,按照財稅2020年8號公告進行免稅申報;如果申報后已繳納稅款,稅務機關將予以退還或者抵減。
還有一條,前面也說了,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問:廣大醫護人員沖在疫情防控第一線,最近,社會上關愛醫護人員的呼聲很高,剛才您也介紹了稅收方面的支持政策,請問,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答: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對上述獎金和補助,在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個稅申報中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