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再次明確要求“各級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專項資金績效和政策執行的審計監督”。只有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審計,才能保證財政專項資金規范、高效使用,保障經濟健康持續發展。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是審計機關在對財政專項資金收支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的基礎上,對資金使用所達到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進行的審計和審計評價。
一、關注預算編制情況,提升財政資金績效。
審計應重點關注:
一是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核實本級財政所有收入及支出是否全部納入“四本預算”管理;
二是預算收支安排依據是否科學,是否符合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國家宏觀調控等政策要求,是否與上一年度預算績效評價有效掛鉤;
三是預算編制的精細化水平,關注各項支出標準是否合理,有無簡單套用以前年度標準,導致當年預算編制過大、實際執行過小等編制不科學的問題,以及由于項目儲備不充分,導致代編預算規模過大、預算不細化的問題。
審計應重點關注預算資金分配和預算指標下達的及時性,審查各級政府在收到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后,特別是省級政府收到中央轉移支付后,是否及時、科學分解下達。
另外,審計還應關注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盤活及使用情況。結合資金分解下達后的使用情況,關注是否存在財政資金該盤活未盤活,盤活后資金二次沉淀,或投向不合規、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問題。
審計要重點關注預算調整是否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是否存在以調劑程序代替預算調整程序或走過場調整預算的情況,調整用途后的財政資金是否發揮效益。
審計應從確保庫款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的角度,重點關注地方財政國庫現金在各銀行的存放比例及期限是否合規,有無超標準存放影響庫款安全的問題;審查庫款資金調度,關注“三保”等各類重點支出的時效及資金保障情況,杜絕擠占挪用、資金浪費現象發生。
審計應通過分析政府部門一般性支出及各單位“三公經費”支出的規模和結構,關注壓減真實性及合理性;關注“三公經費”各項支出合理性。
此外,加大對政府采購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審計,也是開展財政資金績效審計,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的重點內容。
審計應重點從如何推動健全政府采購及資產管制制度,規范政府采購預算,全面提升資產管理職能,加大資產特別是長期低效運轉、閑置資產的統籌使用,提升存量資產效益等方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