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法定申報期。納稅人需匯總2021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合并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并在此期間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退稅或補稅。請尚未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及時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Web端等其他方式辦理申報。如需獲得幫助,可咨詢當地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感謝您對稅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工作順利!闔家幸福!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