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規模,每個月開10萬(季度30萬)發票,這樣不交增值稅,可以嗎? 分情況: 1、若是屬于真實業務,恰好每月銷售額10萬元(季度30萬),這樣享受了增值稅免征優惠,是允許的。若是遇到小規模頂額開票的稅務風險評估預警,只要是能夠提供出業務真實性的證據鏈,沒有問題的。 2、但是從你的描述來看,每月開票額10萬元(季度30萬),帶有人為控制開票金額,與真實業務不匹配,具有不合理的商業目的,屬于有意避稅,涉嫌虛開發票和偷稅,稅務風險非常之大。 真實業務真實再現。要正確享受優惠,切記不要歪曲稅務優惠政策。 會計人員做賬和開票更是建立在真實業務的基礎上,一定要反映業務的來龍去脈,回歸業務的真實的商業本質,無中生有的開具發票、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必將給自己帶來巨大風險! 企業一定要做一個真實的自己,讓真實的業務真實再現,回歸業務的本來面目和商業本質! 《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規定: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現將延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答: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如果沒有其他免稅項目,則無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舉例: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為9萬元且沒有其他免稅項目,則應當將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 答: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對應銷售額應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舉例:銷售額15萬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出來的3000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答: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可對部分或者全部銷售收入選擇放棄享受免稅政策,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可對部分或者全部銷售收入選擇放棄享受減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還包括其他個人。不同主體適用政策應視不同情況而定。 第一,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涉及納稅人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的事項。如何適用政策與銷售額以及納稅人選擇的納稅期限有關。舉例來說,如果納稅人銷售不動產銷售額為28萬元,則有兩種情況:一是納稅人選擇按月納稅,銷售不動產銷售額超過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標準,則應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二是該納稅人選擇按季納稅,銷售不動產銷售額未超過季度銷售額30萬元的免稅標準,則無需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文件明確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應按其納稅期、本公告第九條以及其他現行政策規定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 第二,小規模納稅人中其他個人偶然發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應當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執行。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文件明確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征免增值稅。 答: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此公司在辦理7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填報界面,準確錄入“本期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數據,系統將自動計算扣除不動產銷售額后的本期銷售額。若扣除后的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將扣除后的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 答:您公司可以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但由于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具有抵扣功能,客戶如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憑您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對應的進項稅額。因此,需要追回已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重新開具1%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方能享受減稅政策。如無法追回,則需要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今后如要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時,如需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意應按照1%征收率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