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礦并不是完全無用的廢物,它們往往含有可用于其他目的的成分。通過破碎、制砂、篩分等工藝流程,尾礦可以被加工成符合級配要求的機制砂,其粒徑范圍為0-5mm。這種機制砂具有質量高、粒型好、雜質少的特點,沒有裂縫或細紋,同時滿足國家建筑用砂標準在細度模數、顆粒級配、砂密度等方面的要求。根據基本物理特性,尾礦可以分為軟巖尾礦和硬巖尾礦,其中軟巖尾礦主要由頁巖型礦石產生,包含一定數量的砂質顆粒,而硬巖尾礦則具有不同的物理和化學特性。購買尾礦生產機制砂如何納稅?
一、資源稅。資源稅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因此資源稅納稅人是開采人,購買尾礦加工礦石不存在繳納資源稅。并且資源稅法規定,“納稅人開采共伴生礦、低品位礦、尾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免征或者減征資源稅”,以湖北省規定,銷售尾礦免征資源稅。尾礦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認定。
二、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以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目前適用的征收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7號)第一條規定,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錄》中所列資源為主要原材料,生產《目錄》內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當年收入總額。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時,《目錄》內所列資源占產品原料的比例應符合《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根據上述規定,購買尾礦生產建筑砂石骨料符合規定的技術標準,可以享受減按90%計入當年收入總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